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成立云南省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領導小組的通知
2017-06-05云南省民族學會75394
為切實加強全省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工作的組織領導,省人民政府決定成立云南省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領導小組組成人員
組 長:阮成發(fā) 省長
副組長:宗國英 常務副省長
成 員:黃云波 省政府副秘書長、省扶貧辦主任
李 微 省政府辦公廳副主任、省政府督查室主任
尹 勇 省政府副秘書長
楊洪波 省發(fā)展改革委主任
楊福生 省工業(yè)和信息化委主任
周 榮 省教育廳廳長
徐 彬 省科技廳廳長
李四明 省民族宗教委主任
任軍號 省公安廳廳長
王銀鋒 省安全廳廳長
段麗元 省民政廳廳長
商小云 省司法廳廳長
陳建國 省財政廳廳長
楊榆堅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廳長
劉紹平 省編辦主任
黃文武 省國土資源廳廳長
張紀華 省環(huán)境保護廳廳長
李文冰 省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廳廳長
何 波 省交通運輸廳廳長
王敏正 省農(nóng)業(yè)廳廳長
冷 華 省林業(yè)廳廳長
劉 剛 省水利廳廳長
和良輝 省商務廳廳長
李 濤 省文化廳廳長
李瑪琳 省衛(wèi)生計生委主任
吳紹吉 省審計廳廳長
李極明 省外辦主任
余 繁 省旅游發(fā)展委主任
羅昭斌 省國資委主任
唐新民 省地稅局局長
張懋功 省政府研究室主任
張榮明 省工商局局長
林金宏 省質(zhì)監(jiān)局局長
梁宗華 省新聞出版廣電局局長
何池康 省體育局局長
王以志 省安全監(jiān)管局局長
張云松 省統(tǒng)計局局長
楊焱平 省僑辦主任
張憲偉 省法制辦主任
李春暉 省金融辦主任
張志華 省人防辦主任
韓 梅 省移民局局長
張樹學 省國稅局局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省財政廳,辦公室主任由陳建國兼任,辦公室組成人員根據(jù)工作需要,從省政府督查室及省發(fā)展改革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編辦等成員單位抽調(diào)。
二、領導小組及辦公室主要職責
領導小組主要職責:貫徹落實中央及省委有關推進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的要求,全面組織、指導、協(xié)調(diào)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工作;研究制定全省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總體方案、重大政策,統(tǒng)籌推進落實分領域改革方案;協(xié)調(diào)解決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重大爭議事項。
辦公室主要職責:承擔領導小組日常工作,負責做好需提交領導小組審議批準事項的準備工作;起草領導小組重要文件和報告,制定年度工作計劃;督促落實領導小組決定事項;督促、檢查、推動各領域改革,審核各專項改革方案,協(xié)調(diào)推進全省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有關工作;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有關要求
(一)強化責任。省財政廳作為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工作總牽頭部門,同時實行部門牽頭負責制,根據(jù)中央的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具體改革事項,相應部門作為牽頭部門,具體推動落實。
(二)明確目標。根據(jù)中央確定的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任務及改革時限,由牽頭部門負責落實,修改完善好實施方案,及時將需要配合的任務分解到有關部門,確保在中央和省確定的改革時限內(nèi)完成改革任務。
(三)形成合力。各成員單位要認真貫徹落實領導小組的決定事項和確定的工作任務,及時、主動研究我省各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對策措施,互通信息,相互支持。要指定專人負責此項工作,密切配合協(xié)作,共同推進改革任務按時保質(zhì)完成。
(四)加強督查。省政府督查室要根據(jù)任務分解和改革時間表,動態(tài)跟蹤督查和實施專項檢查,定期對推進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進展情況進行通報。對不認真履職盡責、推動改革不力的單位和個人,要適時啟動問責,嚴肅追究責任。
領導小組成員如有變動,由成員單位自行遞補并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不再另行發(fā)文。
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5月31日